小產權房存量達7千萬套 骨頭難“啃”但需正視
自從2007年原建設部發(fā)布風險提示以來,小產權房問題就引起輿論高度關注。各級監(jiān)管部門的態(tài)度大致有三種:一是提醒城鎮(zhèn)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小產權房;二是遏制小產權房開發(fā)、銷售;三是拆除了一部分沒有入住的小產權房。但對于已經入住的存量小產權房究竟如何進行處置,至今仍沒有一個明確說法。
2007年至今,從各種報道來看,有關部門似乎在為解決小產權房問題制定方案,例如,2010年9月,國土資源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負責人表示,小產權房問題的處理方案將在近期出臺。但最后沒有下文。有一種說法是,小產權房將分類處理,但從河北等地分類處置政策來看,仍沒有說明已經入住的小產權房怎么辦。
不可否認,已經入住的小產權房很難解決,如果以違法建設為由進行拆除,就會涉及民生問題,帶來的后果可能比暴力拆遷還要嚴重。如果給小產權房 轉正 ,不僅會損害現(xiàn)有法律公信力,而且如何 轉 是個大問題, 轉 不好會有麻煩。
盡管存量小產權房是一塊 難啃的骨頭 ,但必須 啃 ,而且要早日 啃 ,這個問題拖得越久問題會越復雜甚至越嚴重。比如說,一些地方還會偷偷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因為有需求。再比如,由于小產權房在建筑質量、配套設施、灰色交易等方面缺乏監(jiān)管,也會存在很多隱患。
解決存量小產權房問題,我們并不是缺少智慧,而是缺少膽量。比如說,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在 383方案 中就曾提出, 已形成的小產權房按不同情況補繳一定數量土地出讓金 。這一思路其實已經成為一種民間共識,然而,卻沒有作為國家處置方案進行討論實施,究竟是何原因,不得而知。
按照現(xiàn)有法律規(guī)定,小產權房無疑是違法的。但是,全國小產權房存量多達7000萬套,在一些城市已經占到存量房的40%甚至50%,對于這樣的現(xiàn)實,我們不能選擇回避。因為在7000萬套小產房的背后,是7000萬個家庭,這些家庭需要一個明確的處置態(tài)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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