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子女非深戶也能申請公租房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安居型商品房配售與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均將建立輪候制度,保障性住房租售全面進入輪候時代。
繼《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與配售辦法》于2012年12月1日發(fā)布實施后,市住房和建設局昨日宣布,《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 )已由市政府審批通過,于2013年11月29日正式發(fā)布。至此,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安居型商品房配售與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均將建立輪候制度,保障性住房租售全面進入輪候時代。
作為我市 十二五 期間保障性住房主要供應方式之一,公共租賃住房規(guī)模占供應總量的60%左右。據(jù)悉, 辦法 的出臺,將建立一個高效有序的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新機制,使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流程縮短80%,從而減輕群眾負擔,節(jié)約行政和社會資源。同時該辦法還將建立一個公平、公正、陽光、透明的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平臺,給予我市廣大住房困難家庭以合理預期,最大程度維護廣大住房困難家庭合法權益,確保分配過程的公開陽光,提升配租過程的透明度和結果的公信力。
在申請對象上,較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與配售辦法》, 辦法 有所突破,前者要求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均須為深戶,后者則規(guī)定: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不具有本市戶籍的,提交簽發(fā)日至提出輪候申請之日滿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證即可。據(jù)悉,在 辦法 獲準發(fā)布實施的同時,市住房和建設局已著手擬定關于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建立輪候名冊的通告,預計于下周面向社會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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