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陽臺不得單獨出租 房間不得間隔出租
深圳擬結合實際,創(chuàng)新實行房屋租賃合同自愿備案制度。5月25日,深圳市法制辦對深圳市社區(qū)網格管理辦公室牽頭起草的《深圳市租賃房屋綜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市民可于6月15日前反饋。
根據國家和省里的規(guī)定,只有合法產權的房屋才可納入登記備案管理,但深圳約有七成出租屋的房屋存在產權問題,如無法辦理登記備案或者租賃關系證明,將直接影響適齡兒童入學、公司、企業(yè)報關、年審、特種經營許可、外商投資等20余種事務辦理。
為此,深圳擬結合實際,創(chuàng)新實行房屋租賃合同自愿備案制度。5月25日,深圳市法制辦對深圳市社區(qū)網格管理辦公室牽頭起草的《深圳市租賃房屋綜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市民可于6月15日前反饋。
建立租賃房屋安全隱患信息排查通報制度
深圳市社區(qū)網格管理辦公室稱,此次修訂辦法,一方面是因為近年來,國家、省、市對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管理不斷加強,先后對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了較大調整,導致深圳現行的《出租屋管理若干規(guī)定》與上位法產生沖突;另一方面,市、區(qū)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也需進一步明確,由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承擔房屋租賃日常行政管理以及行政處罰等,由人口和房屋綜合管理辦公室主要承擔人口、房屋基礎信息的核查采集,并對發(fā)現的租賃房屋重大安全隱患信息及時通報相關職能部門查處等。
“自2004年出租屋綜合管理體制改革以來,由人口、房屋信息組成的基礎信息核查采集和隱患信息通報一直是租賃房屋綜合管理的有效手段。此次修訂,明確建立租賃房屋安全隱患信息排查通報制度。”該辦負責人表示,該制度一是要求各職能部門依法制定職責范圍內,租賃房屋安全監(jiān)管標準;二是建立信息委托采集制度,即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書面委托人口和房屋管理綜合機構采集租賃房屋內相關信息。職能委托部門會同人口和房屋綜合管理機構制定信息核查、采集、通報標準,并參與指導信息核查采集培訓工作;三是規(guī)定人口和房屋綜合管理機構在核查人口、房屋信息時發(fā)現存在治安、消防、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應即時通報相關職能部門查處。
泄露或買賣房屋租賃信息最高罰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廣東省城鎮(zhèn)房屋租賃條例》《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是強制性規(guī)定,且僅將具有合法產權的房屋納入登記備案管理,無合法產權的房屋禁止出租。這也意味著,將僅對具有合法產權的房屋進行登記,無合法產權的房屋,則未納入登記管理。
但目前,深圳的出租屋約有70%的房屋存在產權問題,不僅有數量龐大的流動人口居住其中,還有許多法人租賃該類房屋從事生產經營。因房屋產權問題,無法辦理登記備案或者租賃關系證明,將直接影響適齡兒童入學、公司、企業(yè)報關、年審、特種經營許可、外商投資等20余種事務辦理。
此次修訂,辦法將結合深圳實際,創(chuàng)新實行房屋租賃合同自愿備案制度。該制度既是對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的落實,卻也有別于強制性登記備案制度的規(guī)定。
同時,為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進一步保障信息安全,“辦法”規(guī)定,人口和房屋綜合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租賃房屋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各類信息依法進行保密,不得泄露、買賣和非法使用,否則將由公安機關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6平方米
辦法規(guī)定,“被依法確認為違法建筑的;被依法確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租賃的情形”的房屋不得租賃,否則將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按每宗5000元罰款;房屋屬違法建筑以及存在重大消防、建筑質量隱患的,由規(guī)劃國土、公安、住房建設等部門分別依法查處;有人員居住其中的,將被清理。
辦法特別強調,出租人應按照幢、層、套、間為單位出租房屋,原房屋的間是最小出租單位。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禁止在原房屋內間隔新增房間用于出租。
如果涉及違反最小出租單位出租或者非居住空間單獨出租用于居住的,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按每宗租賃關系5000元處以罰款;涉及違反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或者施工許可規(guī)定的,由規(guī)劃國土部門責令拆除恢復原狀或者依法強制拆除,并按每宗1萬元處以罰款;涉及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有人員居住其中的,區(qū)政府應當組織依法清理。
“房屋出租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6平方米。出租人應通過合同約定或者書面告知承租人,承租的房屋居住最多人數。”該負責人說,因承租人的責任導致租賃房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低于6平方米的,由規(guī)劃國土部門責令其7日內整改;拒不改正的,按實際超出人數每人500元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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