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編傳播謠言被刑拘 另有轉發(fā)者被罰款
日前,龍華微信小編為吸粉傳播謠言被拘留。2月10日,網絡警察在網上發(fā)現一篇標題為“今日凌晨,膠濟鐵路動車相撞。這么大的事故竟然報道傷亡不詳,又要掩埋事實嗎?轉發(fā)曝光!”的虛假信息,根據警方調查,嫌疑人對自己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據深圳晚報消息,近日一則“鐵路動車事故”謠言被大量傳播,深圳龍華警方深入調查,竟發(fā)現謠言源頭來自龍華一間網絡科技公司。目前該公司兩名員工涉嫌故意傳播虛假信息被深圳龍華警方依法拘留。
微信小編散播謠言被抓
2月10日,網絡警察在網上發(fā)現一篇標題為“今日凌晨,膠濟鐵路動車相撞。這么大的事故竟然報道傷亡不詳,又要掩埋事實嗎?轉發(fā)曝光!”的虛假信息,點擊量很高,對社會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
民警通過排查,發(fā)現違法嫌疑人疑在龍華區(qū)大浪街道錦華大廈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發(fā)布信息。根據線索,龍華分局龍華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發(fā)現該公司練某潔等人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隨將練某潔等3人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羅某,公司主要做微信數據,通過吸引粉絲關注公司的公眾號來發(fā)布廣告賣某成功學名人的成功學課程賺取利潤,以及通過流量費分成。
1人被刑事拘留
2月9日下午2時,該公司員工練某潔通過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標題為“今日凌晨,膠濟鐵路動車相撞。這么大的事故竟然報道傷亡不詳,又要掩埋事實嗎?轉發(fā)曝光”的虛假信息,她還通過自己的兩個微信號分享到自己的朋友圈。嫌疑人練某潔對自己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公司法人代表羅某利用其注冊的公眾號將練某潔發(fā)布的虛假內容復制發(fā)布,再通過微信群和朋友圈分享給他人,嫌疑人羅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嫌疑人吳某對通過微信轉發(fā)至朋友圈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練某潔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時,針對羅某和吳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依法對二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和罰款伍佰元。
法律小課堂:編造謠言最多可判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guī)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于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不信謠、不傳謠
呼吁廣大網民在網絡活動中不信謠、不傳謠,更不能故意傳播虛假信息,堅決抵制造謠、傳謠行為,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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