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破重大賭博案 東莞市公安機關(guān)搗毀一地下賭場
廣東“斷鏈”行動今年查賭案上萬宗
廣東省公安廳昨天上午召開打擊賭博犯罪新聞發(fā)布會。會上,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彭會透露,今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guān)縱深推進“2016斷鏈”行動,對網(wǎng)絡賭博和微信“搶紅包”賭博、游戲機賭博進行了集中打擊,破獲了多宗重特大賭博案件,搗毀了一批賭博窩點,查處了一批莊家、賭頭和團伙骨干成員。
截至5月15日,全省公安機關(guān)共查處涉賭行政案件13705宗,破獲刑事案件1573宗,逮捕2400人、刑事拘留5395人、行政拘留37875人。
當天,廣東省公安廳通報了多宗重特大賭博案件。梅州市警方摧毀17個生產(chǎn)、銷售、擺放老虎機賭博犯罪團伙,還發(fā)現(xiàn)通過裝載賭博軟件進行賭博的筆記本電腦式新型“賭博機”,共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247人;廣州市警方搗毀一特大地下賭場,現(xiàn)場抓獲涉案人員89名,查獲賭資169萬元。
廣東警方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賭違法犯罪,對舉報賭博活動經(jīng)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guān)將按規(guī)定兌現(xiàn)獎勵,并承諾為舉報人保密。舉報電話:110、020-83119134。
彭會介紹,近年來,在廣東,網(wǎng)絡賭博成為賭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方式之一,特別是微信“搶紅包”賭博日益成為網(wǎng)絡賭博新寵。
案例 A
五分鐘開獎一次 一天不賭踢出群
今年年初,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區(qū)分局偵破一宗利用微信平臺進行“搶紅包”網(wǎng)絡賭博案,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3名。辦案民警介紹,該微信群每天押注金額30多萬元,累計流水達1000多萬元人民幣。
據(jù)了解,該團伙自2015年9月份以來,通過發(fā)紅包的方式誘騙他人入群,逐步發(fā)展群成員100多人,最多時有200多人。每當有群員拉新人入群,群主還會私發(fā)“紅包”獎勵。
在群里,該團伙成員日夜開賭,從每天早上10時到次日凌晨4時,甚至通宵達旦。
他們以某網(wǎng)站的競猜游戲為押注規(guī)則,以另一彩票網(wǎng)站的開獎結(jié)果的數(shù)字相加為押注結(jié)果,5分鐘左右開獎一次,下注單注金額最低50元,最高5000元。
押注方式有單、雙、大、小等多種賭博方式,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支付賭資,群內(nèi)人員有超過1天沒有參賭即會被群主踢出群。警方介紹,該團伙的參賭人員都很年輕,有90%的參賭人員的年齡在30歲以下。
辦案民警介紹,此次抓獲的涉案人員中,大多是“90后”,幾乎全無正當職業(yè),他們的分工非常明確,有人專門利用支付寶、微信紅包進行上分、下分,有人專門清點、押注,有人專門統(tǒng)計、公布輸贏情況。
“有時比較少人玩時,他們會自己找托進行下注賭博,吸引他人一起參賭,群主一段時間后會解散群后重建,更換群名稱來逃避警方打擊。”辦案民警說。
案例B
墳頭豬場設賭場 女賭客天天廝混
凌晨時分,荒野墳頭上,燈火通明,一伙賭徒搭起簡易棚,喧鬧賭“三公”,深夜開賭,凌晨收檔,如同鬼市。
今年2月17日,中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一伙湖北籍男子在中山從事開設賭場違法犯罪活動。
經(jīng)核查,該團伙頭目是一名為樊某波的湖北隨州籍男子,日常在港口鎮(zhèn)以經(jīng)營酒行為掩護,暗中在中山市從事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于是公安機關(guān)成立“2·17”專案組進行查辦。
4月22日,專案組突擊收網(wǎng),共抓獲嫌疑人22人,現(xiàn)場收繳賭資、涉案車輛、手機、對講機、借據(jù)等書證物證一批。
辦案民警介紹,該團伙中組織賭博的成員,12人中有八九人有刑事前科,反偵查意識很強。他們專門聘請熟悉地形的當?shù)厝藥兔橘€場選址。“賭場是流動的,在一個地方不超過4天就換地方。有時甚至一天換一個地方。”
該團伙往往選址在山林、水邊等偏僻地方。“收網(wǎng)時我們查獲的開賭地點就三面環(huán)水,看守嚴密,非常難發(fā)現(xiàn)。”辦案民警說。
這些地下賭場非常簡陋,露天搭個棚子,或找現(xiàn)成的養(yǎng)魚人、養(yǎng)鴨人留下的簡易窩棚,弄張賭臺,就可以開賭。“養(yǎng)豬場旁邊臭得要死,常人兩分鐘都受不了,他們一賭一下午。墳頭上,大半夜,他們照樣搭棚賭一晚。高速公路橋底,擺臺就能開賭。”辦案民警說。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以往,此類團伙晚飯后就開工。如今,為了逃避打擊,往往選在深夜10時到12時才開工,天快亮就散場。參賭人員通過微信、電話相互通知。其中,還有不少女賭客,甚至專業(yè)賭客,天天在賭場里混。
“抓獲的參賭人員中,有六七個女賭客,看起來都很有錢。”辦案民警介紹,其中有不少本地婦女。
案例 C
流動賭場換地勤 一張賭臺賭“三公”
2月初,東莞市公安機關(guān)接獲羅屋村有人聚眾賭博的線索。
2月24日凌晨,東莞警方在樟木頭鎮(zhèn)搗毀該地下賭博窩點,當場抓獲涉嫌參與賭博的蔡某強等34人,現(xiàn)場繳獲賭資約23萬元人民幣和2萬多元港幣,及骰子、骰盅、賭臺等賭博工具一大批。
5月17日,在深圳市抓獲涉案的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馬某新。經(jīng)審查,今年2月7日,犯罪嫌疑人蔡某強、蔡某全、蔡某明(香港人)、余某、蔡某生、吳某軍等人在樟木頭鎮(zhèn)兩處地方開設賭場。
蔡某強為賭場的主要負責人,吳某軍、蔡某生等人負責打荷(搖骰盅及收賠賭資),蔡某明負責管賬,祝某軍負責介紹賭博人員參賭及在賭場放高利貸,姜某黨負責“望風”。
辦案民警介紹,該案中,蔡某明是香港籍,但常住在樟木頭。該團伙的地下賭場是流動的,基本賭一晚換一個地方,有的甚至在荔枝林邊、魚塘邊、山頂搭個棚,就成了流動賭檔。“一個場子里一般就一張臺,三四十人圍著賭。參賭人員的圈子也相對固定,熟人介紹才能加入。”
為了方便“流動”,該團伙選擇用更簡單的方式賭,曾經(jīng)流行的百家樂則因需用專用賭臺被放棄,“三公”、“斗牛”、“大小”等只需一副撲克牌就可以賭的簡易賭博則備受流動賭檔的青睞。
賭場里,專門有人提供煙、水、水果,甚至打包好的盒飯。“賭場里不分男女,需要方便時,也都統(tǒng)一在旁邊的空地解決。”辦案民警說。
目前,東莞市公安局已依法對涉嫌開設賭場的蔡某強等9人刑事拘留,依法對25名參與賭博違法人員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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