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車禍不久 仍有人在拐彎處看飛機(2)
國內外不少機場都有專門的觀景平臺供愛好者觀看飛機起降,有市民建議深圳機場也可以借鑒, 看飛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開通第一天就有,這么好的資源不搞個景觀平臺浪費了。
疑問:死者名單和車輛時速等信息待公開
昨天官方并沒有通報更多的事件調查方面的進展,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事故正由交警緊張調查中。市人大代表楊勤認為,事發(fā)地點的彎比較大,而一般的車走到中間,不知道為什么肇事車輛走到了最右邊車道, 而且車應該減速,把那么多人撞了,奔馳得開多快?
事發(fā)當時奔馳車車速究竟有多少?死者的名單有哪些?昨天下午南都記者詢問深圳公安相關負責人,暫未獲得回復。
律師說法
后車鳴笛是否需要擔責?
在這起慘烈的事故中,相關責任如何劃分,也成為關注的重點。而受害者的賠償,無疑也是家屬接下來極為關心的問題。
肇事司機已死亡,可能存在法定賠償不足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朝輝指出,肇事司機的行為可能產(chǎn)生民事及刑事兩方面的責任。但因肇事司機楊某晰自身也因此事故受傷不治死亡,其已經(jīng)不能再成為承擔刑事責任的主體。
由于事發(fā)地點并沒有設置人行通道,行人在離崗高架上通行或停留的行為應屬不妥,存在很大安全風險。至于行人應否承擔相應的責任,應由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結合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的責任比例進行認定。
民事方面,郭朝輝認為,因肇事司機已經(jīng)死亡,則相應的賠償責任由肇事司機的遺產(chǎn)繼承人在繼承遺產(chǎn)的限額內進行賠付,繼承人放棄繼承的除外。從本案看,由于傷亡人數(shù)眾多,可能存在法定賠償不足的缺口。
北京尚權(深圳)律師事務所楊帆律師也指出,一般車輛的保險額度一兩百萬就算很高了,而一名死者的賠償費用可能就高達上百萬,保險費用恐怕無法足額覆蓋。 此外,如果肇事司機存在超速等違規(guī)行為,保險公司還有可能不予理賠,這要根據(jù)保險公司的具體合同約定執(zhí)行 。
若真是后車鳴笛致緊張,是否需要擔責?
據(jù)肇事司機男友吳某鴻反映,楊某晰駕駛車輛行至該轉彎處時,因后方車輛連續(xù)鳴笛,造成她高度緊張,才不慎失控。假如吳某鴻所述情況屬實,鳴笛的后方車輛是否應承擔責任呢?
郭朝輝律師認為,若后方車輛連續(xù)鳴笛,其行為應屬不當,如該路段禁止鳴笛,可能屬交通違法。但是,連續(xù)鳴笛的后方車輛承擔法律責任的前提是,其連續(xù)鳴笛的行為與事故的發(fā)生具有因果關系。法院可結合公安機關的現(xiàn)場勘查情況及相關鑒定意見進行綜合認定,后方車輛連續(xù)鳴笛的行為與事故的發(fā)生是否具有因果關系或原因力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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