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7年度整備土地12平方公里以上
昨日公布的《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備計劃》提到,2017年度全市整備完成任務(wù)不少于12平方公里,安排土地整備資金50億元。
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報公布了這一消息。深圳市規(guī)土委發(fā)布的《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備計劃》,是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備、房屋征收的重要依據(jù)。據(jù)介紹,2016年全市計劃完成土地整備任務(wù)11平方公里。截至計劃期末,各區(qū)(包括新區(qū),下同)整備完成土地面積11.6平方公里。按計劃推進空港新城、深圳鳳凰城等重點片區(qū),及外環(huán)高速公路、清林徑引水調(diào)蓄工程、松崗北車基地、華星光電等重大項目的土地整備。2016年度全市合計安排土地整備資金69億元。2016年度,累計支付土地整備資金71億元。
2017年度,全市整備完成任務(wù)不少于12平方公里,安排土地整備資金50億元,若年度土地整備資金實際需求超出50億元,為保障年度土地整備工作順利推進,市財政部門需根據(jù)土地整備資金實際需要,增加年度土地整備資金支出安排。
2017年度首批安排的土地整備項目共135項,包括各區(qū)申報項目122個、市級下達項目11個、其他項目2個。市本級財政承擔的房屋征收常規(guī)項目安排中,深圳計劃推進鹽田北綜合車場、綠梓大道等新建項目33個;東角頭油氣庫企業(yè)搬遷、南坪三期等續(xù)建項目62個;另外,安排零星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項目和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項目的測繪評估等技術(shù)支持費用兩個項目,合計97個,上述項目的費用原則上由市本級財政安排支出,若市政府會議紀要明確由市、區(qū)共同承擔費用的,則市財政僅承擔會議紀要明確由其負擔的費用。
另外,深圳計劃安排區(qū)級財政承擔的房屋征收項目581個。這些項目的費用原則上由區(qū)級財政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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