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新政26日實施 異地互貸將有戶籍限制
●東莞公積金新政將于本月26日起實施
●個人最高可貸48萬元,家庭最高可貸70萬元
●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貸之限,范圍放寬至所有城市但申請人須是東莞戶籍
東莞的公積金新政 千呼萬喚始出來 。昨天傍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出關于實施《東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的公告:公積金新政將于本月26日起實施。
比起 征求意見稿 ,新政中的公積金貸款門檻降低、可貸金額提高:職工正常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即可申請貸款,個人最高可貸48萬元,家庭最高可貸7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公積金新政將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貸,統(tǒng)一規(guī)定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且為東莞戶籍的職工可在東莞申請公積金貸款,這意味著互貸城市放寬至所有城市,但增加了戶籍限制。
家庭最高貸款額提高至70萬
據悉,2012年東莞出臺了 史上最嚴 公積金新政,規(guī)定個人公積金貸款金額不得超過賬戶余額8倍,限制了很多購房者的需求。去年8月,東莞制定了新的公積金政策并征求意見,擬取消8倍余額政策,采用新的可貸額度計算方式。即:可貸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繳存時間系數+收入調節(jié)系數)×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
與 征求意見稿 相比,本月26日將正式實施的新政中,上述計算公式維持不變。不過,新政將職工個人最高可貸額度從46萬元調高至48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則由66萬元調高至70萬元。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
其中,夫妻雙方正常繳滿6個月的,分別計算借款人及配偶在不超過48萬元范圍內的個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家庭最終可貸額度=借款人可貸額度+配偶可貸額度,且不超過70萬元;配偶正常繳存但未繳滿6個月的或繳存狀態(tài)不正常的,其可貸額度不予計算,且家庭最終最高可貸額度不超過48萬元;配偶正常繳存但未繳滿6個月的,其繳存基數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
此外,公積金貸款門檻也將降低。新政規(guī)定,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間要求從目前正常匯繳滿12個月縮短為6個月,即開戶時間距申請貸款時已滿6個月,連續(xù)足額正常繳存公積金滿半年且當前繳存狀態(tài)為正常的即符合貸款申請基本條件。
異地互貸有了戶籍限制
兩年前,戶籍地在廣州、在莞工作并繳納社保的王女士,利用異地公積金貸款,在莞買下了一套商品房。據悉,目前公積金八市互貸的政策為:廣州、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門、肇慶等珠三角7個城市的職工,具備東莞戶籍;或已婚職工、且配偶在東莞繳納滿1年以上的社保;或單身職工提供在東莞近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均可在莞申請公積金貸款。
不過,今后像王女士這種情況的市民,將無法在莞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了。因為新政取消公積金八市互貸,統(tǒng)一規(guī)定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且為東莞戶籍的職工可在東莞申請公積金貸款。
也就是說,一方面,異地互貸的城市從珠三角七市拓展到了國內所有城市,地域拓寬了;但另一方面,申請者必須是東莞戶籍人士,戶籍限制比以前嚴格。
裝修不能提取公積金
新政還規(guī)定,取消公積金裝修貸款。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東莞市范圍內的自住住房這幾種情況,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直以來,就只有 一次性付款購買毛坯房這一種情況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裝修房屋。但這部分人群很少,所以就取消了。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慶星解釋稱。
此外,新政還對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進行了調整,從最長不超過20年調整為最長不超過10年。
對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慶星:
因為房價在上升提高最高貸款額
記者:與 征求意見稿 相比,即將實施的公積金新政里,個人和家庭最高貸款均有提高,這是基于什么考慮?
李慶星:我們主要是考慮在東莞的房價在上升。家庭最高可貸70萬元,按照首套房首付三成計算,也就是說家庭利用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買下一套總價100萬元的商品房。
記者:為何要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貸?
李慶星:這是按照上級文件來執(zhí)行的。
記者:很多外地戶籍職工,都不能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了,那政策受惠面是不是縮小了?
李慶星:互貸城市不限地域,應該算是條件放寬了。不過,受惠面到底是擴大了還是縮小了,就不好比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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