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方子哥給兒買房被騙393萬 起訴我愛我家
影視演員方子哥給兒子買房被騙走393萬元,方子哥將房屋中介我愛我家房地產經(jīng)紀有限公司(下稱我愛我家)及北京偉嘉安捷投資擔保公司告上法庭,訴請兩家公司解除居間服務等相關合同,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300萬元。昨天(9日),此案在奧運村法庭開庭審理。
2012年6月,方子哥的兒子方曉鴿準備結婚,委托母親顏珍買房。在我愛我家的居間服務下,顏珍看房后,同中介人員一起查看了賣房人李蕊(真名李佳霖,因詐騙1300余萬元終審被判無期)的房產證,房子也沒有抵押記錄。之后,雙方在我愛我家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
方子哥原想貸款買房。在進行 網(wǎng)簽 后到銀行面簽,方家發(fā)現(xiàn)李蕊戶口本上的姓名為李佳霖。姓名不一致,銀行不給貸款。方家須等李佳霖變更房產證,撤銷網(wǎng)簽后再重新網(wǎng)簽。
2012年9月,李蕊拿到了新身份證,以及更名后的房產證,雙方在撤銷網(wǎng)簽后進行第二次網(wǎng)簽。結果,此次網(wǎng)簽因我愛我家工作人員將賣房人的性別寫錯。2013年2月,雙方又進行了第3次網(wǎng)簽。
原告稱,當時因李佳霖的姓名問題,銀行不給貸款,方家不得不將393萬元現(xiàn)金先后打給李佳霖。
然而,第三次網(wǎng)簽成功后,方家聯(lián)系李佳霖辦理房子過戶時,才知道李佳霖因涉嫌詐騙被抓,且其所購房產早在2012年11月就作抵押貸款463萬元。李佳霖在交易中,向方家出示的是假房產證。
原告代理人稱,我愛我家及擔保公司辦事拖延,沒查出是假房產證,沒有盡到審慎的審查義務,使得原告錢房兩空。
庭上,我愛我家辯稱,原告方上當受騙是因太輕信。
我愛我家代理人稱,合同規(guī)定客戶在面簽成功后才付款。但在2012年6月20日面簽沒成功且需補交資料時,顏珍卻擅自向李佳霖交了370萬元房款及23萬元稅費。
至于原告指認的中介沒有查實李佳霖的房產證為偽造等問題,我愛我家則稱其只能查實李蕊的身份證是真的,當時李蕊說沒帶戶口本,常理下懷疑不到她戶口本上是另一個姓名,另外,中介也沒有驗證房產證真假的資質。
至于網(wǎng)簽時我愛我家工作人員將李佳霖性別寫錯的問題,我愛我家稱寫錯性別改過來不影響過戶,李佳霖的詐騙行為其實在二次網(wǎng)簽前就完成了。
該案暫時休庭,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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