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汽大眾被指霸王條款 銷售稱為行業(yè)“規(guī)則”
日前,本網刊發(fā)了《深圳一汽大眾4S店購車強制上牌 收費超標10倍》。網友留言表示,消費者明知道4S店不賣 裸車 ,強制保險、上牌不合理,卻也無可奈何,希望能夠規(guī)范這種 綁架消費 的壟斷行為。
利益驅使強制消費者埋單
近日,記者來到位于月亮灣大道的一汽大眾4S店。該店一位譚姓銷售人員表示,買車 理論上 必須在4S店上牌和購買保險,但在實際中如何執(zhí)行則未做答復。
而對于這種行為是否合理, 你去問問別的(品牌)4S店是不是我們一樣?不要只問我們。 該銷售人員稱,其他4S店也同樣如此。
原本只需300元左右的上牌費用,在4S店則被推到1500元,甚至2000元,高利益驅動使然。據業(yè)內人士透露, 4S店在保險方面 創(chuàng)收 也不含糊。保險公司給4S店的折扣為15%-20%。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以及盜搶險這四個基本險大概6000元的保險費,4S店能得到1200元左右的返利。
除了從消費者方面獲得直接利潤,強制上牌、保險還有劃定 勢力范圍 的意味。記者從深圳某汽車協(xié)會了解到,像深圳這樣銷售量大的市場,廠商為了保障各個區(qū)域4S店的利益,規(guī)定只能包牌、包保險賣車,且不能將 裸車 賣到異地去上牌。
4S店的利益是保證了,誰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呢?
深圳市消費者協(xié)會近日公布了2013年汽車類消費投訴情況,共1210宗,同比增長107.19%。汽車消費投訴逐漸增多主要受汽車質量、銷售誠信度和服務質量的影響,大眾品牌以88宗居投訴首位。
據介紹,4S店欺騙性誘導銷售、強制保險、上牌等投訴也在逐年增加。而消費者面對不在4S店購買保險、上牌就不能買到車的 霸王條款 ,更多時候只能選擇自己埋單。
霸王條款何時休?
不僅是買車時遭遇4S店 綁架銷售 ,據了解,在車輛使用過程中,消費者依然接受4S店強行售后服務,即不在4S店做保養(yǎng),車將不能 三包 。
家住福田的劉小姐(化名)年后在深圳一汽大眾4S店購買了一輛新車,她被告知,4S店將免費對汽車做 首保 (即當新車到7500公里時需要做首次保養(yǎng))。但是以后也必須要在在4S店做保養(yǎng),否則不承諾 三包 。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第六章第三十條指出,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本規(guī)定所規(guī)定的三包責任。
4S店抓住 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 的借口,不在4S店保養(yǎng)拒絕三包的行為屬于 霸王條款 。廣東萬乘律師事務所楊新發(fā)表示,汽車產品不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等保養(yǎng),出現的質量問題只要與該保養(yǎng)沒有因果關系,經營者不能免除三包責任。
強制保養(yǎng)超出了汽車三包規(guī)定的責任免除范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楊新發(fā)認為。
同時,業(yè)內人士提醒消費者,消費者在購買汽車時應選擇正規(guī)、有汽車銷售資質的經銷商,并簽訂詳細約定各項權利義務的銷售合同。消費者感到自身權益受損后,可以通過消協(xié)投訴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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